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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将依法严处作假会计师

2003-12-4 11:40 新华网 李怀今 【 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纠错
  深圳12月03日电(李怀今) 昨天下午,深圳市财政局就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》举行新闻发布会,记者在会上获悉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对注会行业无论在监管措施上还是对其职业道德、职业操守方面的要求上,都更加细化,量化,今后注册会计师作假将会付出沉重代价。

  据介绍,新《条例》规定,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实行电子化备案,这就为行业打假和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;规定实行“业务报告双签制”,同时建立诚信档案,并定期向社会公告相关情况。在诚信档案上有不良记录者,其从业将会受到严格限制。

  此外,《条例》在法律责任方面进一步细化和量化,对新增内容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,对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行为,加大了处罚力度。

  《条例》中在对违反法律、法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,也对处罚的幅度和宽度进行了修订,尽量减少“自由裁量权”。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据介绍,过去的相关规定中,裁量很宽,带有随意性,本次修订尽可能减小裁量空间,这是对处罚机关的权限进行限制,有利于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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